工程建设项目开(评)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人员是怎样组成的?
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建规发〔2020〕6 号文件规定,项目组由 1 名项目负责人和 2 名以上从业人员组成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机构专职人员,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机构从业人员,项目组成员应当实名制,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。招标代理活动期间项目组成员应相对固定。由于特殊原因,招标代理机构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,应替换同等资格的人员,开标前自行在“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”进行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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